2007年12月1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隐瞒余罪未交代 刑满当天又进监
蔡伟华 黄晓

  12月12日,笔者从东阳市白云派出所采访得知:12月7日是金某刑满之日,可那天前去接他的却是白云派出所的民警。因金某尚有余罪没有交代,当天,金某又因涉嫌盗窃罪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  去年9月19日晚,金某与朋友詹某等人同住在某宾馆。第二天凌晨,金某趁朋友们都在熟睡,偷走了詹某裤袋内的6000元现金和床边的一只价值2600元的手机。同年10月4日晚,金某睡在东阳市白云街道的朋友王某处,次日早上又偷走了王某放在床头的摩托车钥匙和一只手机,然后将王某停在楼下的雅马哈摩托车开走。
  去年10月8日,金某被东阳警方抓获。归案后,金某只交代了9月19日晚的那起盗窃案。去年11月22日,金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1年两个月。
  纸终究包不住火。今年12月初,白云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,发现王某的摩托车系金某所盗,遂于12月7日这天将刑满走出看守所的金某“接”到了派出所。这次,金某不得不彻底交代了犯罪事实。据交代,他偷走了王某的摩托车后,花钱做了一本假行驶证,然后把车子开到当铺准备当掉,因当铺老板识破假证后打电话报警,金某扔下摩托车逃走。而王某的那部手机则被他以200元卖掉。